企业用户注册且认证成功后:则30天内每日一次。企业资料填充后:永久每日一次。数据填报后:在下一次数据填报截至日之前可以无限制使用。数据填报截至日期为:第一季度 为 当年四月十日截至;第二季度 为 当年七月十日截至;第三季度 为 当年十一月十日截至;第四季度 为 次年一月十日截至。
您好,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口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感谢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