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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注意:近期小心对印外贸结算风险

印度近期快讯:

一、严控中国电子产品进口

据路透社报道称,印度目前严格控制从中国进口的电子产品质量验证,批准速度拖慢,影响了苹果新款 iPhone 及小米等公司产品的进口。

自今年8月起,负责管控产品质量的印度标准局 (BIS)开始推迟来自中国的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批准。过去只需约15天即可通过申请,如今有些则要超过两个月或更久。

二、印度爆发大罢工

26日,印度爆发大规模罢工。无数农民和工人走上街头游行示威,以抗议印度政府最新出台的多项政策与法案,包括国企私有化、新农业法以及新劳动法。

两天前,领导罢工运动的工会组织发表申明称:“11月26日的罢工将在整个印度全面展开,我们预计有超过2.5亿工人参加罢工。”

目前,这场罢工已在印度全国各地展开,包括北部的旁遮普邦、哈里亚纳邦、德里、西孟加拉邦,中部的奥里萨邦、特伦甘纳邦,以及南部的喀拉拉邦和泰米尔纳德邦等。

三、印度疫情不容乐观

据印度卫生部29日公布的最新数据,印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升至9392919例。在过去24小时内,印度新增确诊病例41810例;新增死亡病例496例,累计死亡136696例。

四、小心对印外贸结算风险

中国对印度的出口远远大于从印度的进口。近年来,印度政府不断以反倾销名义对外国出口到印度的商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印度的海关政策以及部分商人的不良行为,都给中国出口商带来了结算风险。对印度贸易需注意以下问题:

 

1.印度的法律允许进口商不付款不提货,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如果因为进口商不付款不提货或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是允许的。

2. 在印度退货很难,印度海关在免堆期过后将对货物进行拍卖,原买家对货物有优先购买权,且出口商要求退运需要买家的书面证明向印度港口海关提出退运要求,原买家常常大幅压价以求得货物。

3. 印度要求货物抵达印度港口前需要提前3天进行货物舱单申报,并注明进出口注册号码(IEC CODE),否则将被海关征收罚金并直接影响货物的正常放行。

4. 要小心印度不法商人,其以 D/P、D/A 方式交易,货到后以种种理由不赎单提货,并以此要挟出口公司,无理强迫中国公司一再降价和改付款方式为 D/A,以达到以极低的价格买到货物甚至完全侵吞货物的目的。如果出口商将货物转卖,还需承担所产生的场站费、滞期费、滞留费、印度海关罚金等费用,给出口商带来高额损失。最恶劣的结果是滞港拍卖,钱货两空。

5. 要对印度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保持警惕。印度的信用证条款相对复杂,单据要求显示的细节较多,可能要求多种检验证明(存在要求双方签字的软条款),附件条款里经常要求显示与进口许可相关的IEC 编号ORL编号等。

中印贸易中哪些付款方式风险较大

1. 中印贸易中,采用D/A或D/P的付款方式风险较大,因为这两种付款方式属于商业信用,而印度国内信用体制尚未建设完毕,存在很大的漏洞,因此在中印贸易中要保有风险防范意识,应尽可能的采用信用度高的付款贸易方式。

在当前金融危机继续蔓延的情况下,L/C远期风险较大,即使是银行信用,印度客户有可能到期不付款赎单。为确保贵司安全收汇,建议尽量不要采用L/C远期付款方式。

2. 中印贸易中采用L/C付款方式客人仍可能拒付货款!做印度的业务,即使在即期信用证条件下,对方依然可以不付货款,技术的原因主要是当地开证行需要进口人确认信用证,而不良商人,常以信用证的软条款及不接受信用证为由,不支付货款。

Feasibility of complying with terms of the DC(此条款常为进口商利用)

中印贸易中,如何控制风险

1.对印贸易,应坚持付款方式以即期信用证为主的贸易做法,尽量避免采取托收方式结算。

要仔细审核信用证,如有软条款或不明确的条款要争取修改信用证;同时要严格按信用证条款执行,争取相符交单,不给一些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

对于与印度人在中国香港、新加坡开办的皮包公司达成的贸易需特别注意,要关注中间商的基本情况和资信,在合同、信用证中做好严谨的设计和规定。

另外,出口商一旦需要办理退货手续时,应注意在印度海关规定的港口海关仓库存放时间内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印度海关规定:货物到港后30天后,海关将向进口商发出提货通知,如进口商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提货,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向海关提出延长申请;

如进口商在延长后的时间内仍未能按时报关提货,海关将再次(也是最后一次)向进口商发出催促提货的通知;

如果进口商在接到海关第二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提货,也不做任何说明和申请延长,海关将拍卖有关商品。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有可能造成出口商钱货两失。

2. 使用合法有理的方式加强对货权的控制

在国际贸易中,如何有效控制风险,一直为交易双方所关注。而对于发货人来说,最有效地方法莫过于用合法有理的方式对货权的控制,尤其是在存在较高贸易风险的地区更是如此。

警告:无论FOB或CIF 条件下,无论提单是否“TO ORDER OF SHIPPER” (指示提单),无论提单是否在你手上,印度方面都可不付款并技术合法,在进口申报的BILL OF ENTRY (进口申报舱单)及 IGM (进口货物舱单)上只要显示了印度客户的名字,你已经失去货权,无论提单是否在你手上。

如货物因印度企业拒付款而被海关扣留,一般情况下,我国内企业直接找印度海关作用不大,因为印度海关只有在获得印度进口商弃货书面说明、并核实该批货款尚未支付的情况下,才允许该货物退回。

关键问题在于进口商,没有他的弃货说明,海关是不会允许退货的。

 

来源:物流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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