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2月4日起,《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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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pdf
来源: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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