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安诺维鲸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安诺维鲸外贸综合服务平台

全球商机搜索规则
搜索次数规则

企业用户注册且认证成功后:则30天内每日一次。
企业资料填充后:永久每日一次。
数据填报后:在下一次数据填报截至日之前可以无限制使用。
数据填报截至日期为:
第一季度 为 当年四月十日截至;
第二季度 为 当年七月十日截至;
第三季度 为 当年十一月十日截至;
第四季度 为 次年一月十日截至。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2号(关于公布澳门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为促进内地与澳门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3号附件中部分商品原产地标准予以修订,详见附件。经修订的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澳门CEPA项下原产地标准修订表.doc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澳门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澳门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pdf

 

来源:海关总署

声明:该文章来源于网络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