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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在华日企经营压力,探索疫后中日经贸新机遇

尽管根据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广州代表处)前不久公布的“疫情对在华日企影响”调查,近八成受访企业表示暂无撤离中国的计划。但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紧张态势下,上述举动不免让我们担忧。当下中日共同面临着后疫情时代的威胁,尤其是两国对贸易、健康与安全的诉求趋近,更应和衷共济。因此,为缓解在华日企的经营压力,鼓舞在华日企共同应对“瓶颈期”,我们应积极探寻中日经贸的新机遇。

在华日企陷入经营“瓶颈期”

当前,在华日企已超过3.2万家,其中制造业企业数量最多,占比高达42%,零售批发业占33.2%,服务业占12.2%。作为在华跨国企业的重要组成,日企往往能够最先感受到中国及全球形势的变化。贸易摩擦与疫情使大国关系变得扑朔迷离,同时近年来人力成本逐年递增、中国企业竞争力提升与中美贸易摩擦后对进出口的管制,以资生堂和日清食品为代表的众多在华日企面临维持现状还是调整战略的两难困境。日资企业通过长期布局,不仅深刻影响中国的整体经济走势,而且关乎无数中国员工的切身利益。日企面临的经营难题需要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与关注。

全球生产早已成为当前跨国企业的主要生产模式。因此,任何一个国家甚至城市工厂中的产业链出现问题都可能造成某种商品生产的中断。此次疫情暴发彻底暴露了在华日企的产业链分散弊端。疫情暴发后,世界面临“隔离”的严峻局面,这直接对依赖中国生产的跨境企业造成深刻冲击。2019年,中日双边贸易总额高达3000亿美元,中国是日本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和进口来源国。以纺织类产品为例,日本市场的六成服装鞋帽成品从中国进口,从事相关贸易的中小企业都与中国的产业链有关,中国出现大范围的停工直接冲击了在华从事纺织生产和出口的日本企业。

无独有偶,汽车生产行业同样受到产业链断裂的冲击,如丰田、日产、马自达企业的部分零件是在中国湖北生产,再送至日本工厂整车组装,疫情直接导致丰田等日本当地汽车生产停滞。

上述在华日企是日本国内供应链中断的缩影,因此日本官方考虑调整长期形成的海外产业布局,抵御生产链分散带来的风险。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已迅速演变为全球的“灰犀牛”事件。跨国交往的疏远与供应链的断裂反映全球化的脆弱性,法国总统马克龙、德国总理默克尔近期都表达过“疫情会改变全球化的性质”的言论。我们不得不警惕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或将助长各国逆全球化势力,并对在华企业心态造成深远影响。它们可能会为了自身供应链长久安全性,选择接受母国的帮助并回归。

后疫情时代的危与机

尽管在华日企面临一系列诸如产业链分散、中美贸易摩擦、逆全球化浪潮带来的经营困境,但是日企在华发展依然是以危中有机为基本面。尤其在疫情之下,我国所展示的稳定的经济社会、积极的制度帮扶、强大的国家形象,无疑提振了日企在华发展的信心,也为中日未来的合作注入一剂“强心针”,我们更应借此机会发展巩固中日友好关系。

1.以产业链黏性培养在华日企的生产惯性。

应对日本在华制造业转移的风险,关键在于缓和日企对在华生产的担忧。针对本次因疫情受损的日企,有关部门应做好服务和安抚工作,在税收管理、复工扶持方面提供便利,在日企中培育并形成对在华投资依旧怀有信心的主流意识。

从长远来看,优化日企经营环境、提升日企对我国产业链的黏性则是一个更为关键的思路。对此,我国应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与外商投资环境的相关法律环境,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向外界释放扩大开放的信号。当前,应继续推进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一体化协同发展,形成良好的国内经济循环,使日企可以依托稳定的全要素市场抵消疫情后快速上升的生产成本。

再者,我国需顺应疫情下全球产业链布局正在发生的“纵向分工缩短,横向分工聚集”的变化趋势,加快全球产业链集群在发展成熟的长三角地区的布局和建设,最大程度地降低在华日企再次出现供应链中断的风险,从战略上提振在华日企的经营信心。

2.从“制造”到“智造”,转变中日传统经贸关系。

同时,我们应着眼于中国企业产业链中高附加值环节,发展中日企业合作新模式。随着国内产业结构的优化与生产成本的上升,中日传统的中低端产业链分工合作模式已逐渐落伍。我国应凭借产业类型完备和经济红利等优势,吸引日本企业积极参与新兴领域的合作,培育新型合作模式。如针对疫情后全社会对公共卫生医疗的普遍重视,中日企业可合作建立养老抗疫平台。发挥中国的大数据技术和日本医疗服务的优势,突破传统中日产业链上下游经贸关系。

再者,推动构建稳固的“中国资金+日本企业”模式。鼓励中国投资者投资日本的中小企业,在东亚区域乃至全球市场拓展新的销售渠道。中日经贸关系的合理调整可缓解紧张态势,为在华日企搭建友好合作的平台。

3.同舟共济,助力日企应对逆全球化风险。

面对各个领域的逆全球化威胁,我们尤其需要认清经济合作在中日关系中的重要功能。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曾多次提出日本要做“自由贸易的旗手”。可见,在反对美国当前盛行的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战略上,日本与中国是相向而行的。作为中日韩自贸区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重要参与方,中日应搁置对区域贸易规则的主导权竞争,将反制美国贸易保护主义作为协调各方行动的优先目标。

在具体实践中,中日应考虑搁置利益最为敏感的领域,如知识产权保护、数字经济等“深水区”,在货物、服务、投资便利化等双方拥有共识的领域优先实现高水平的阶段性协定,包括实现区域市场内的标准体系兼容、推动双方市场监测标准的互相认可、降低贸易堡垒、推动企业进出口贸易的增长。再者,探索电商跨境发展合作,激发中日企业的活力,借助电商平台为在华日企打开消费市场。在此基础上建立中日跨行业企业联盟,组建技术创新联盟,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实现优势产业技术互补。

对于中日经贸关系的未来,我们应自信双方都有足够的动力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为企业打造浓厚的经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