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对中小外贸企业信贷支持”,“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要求“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此前的2020年,中小微企业信贷优惠政策取得明显成效。据银保监会初步统计,截至2020年12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2.7万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3万亿元,同比增长30.9%,较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18.1个百分点。怎样巩固去年的成绩,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满足中小微外贸企业的信贷需求?《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多位全国人大代表、高校专家、银行工作人员和中小微外贸企业人士后发现,应多方协力完善中小外贸企业信贷支持体系。
《政府工作报告》抓住要点,
中小外贸企业期待政策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政府参事、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周晓强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说,中小外贸企业是中小微企业的组成部分,他们在就业、税收等方面对国家贡献较大,去年以来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中国经济一枝独秀,中小微企业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以来,受疫情影响跨境经济活动受到限制,中小外贸企业的业务压力不小。“我们希望中小外贸企业资金链不要断裂、业务少受影响,金融支持对这些中小外贸企业必不可少。《政府工作报告》重视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很有积极意义。”周晓强说。
“一些中小外贸企业也有较强的出口能力,比如义乌的小商品出口,虽然只是小商品生意但总体规模也不小。中小外贸企业一直在为满足国内外消费需求做贡献。”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金融学教授吴信如认为,“《政府工作报告》抓住了要点,强调了中小外贸企业的重要性。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多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是很好的举措。”
云南山肯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马礼荣对“稳外贸”信贷优惠政策有亲身体会,他告诉记者,“银行和地方有关部门不仅向我们介绍信贷优惠政策,还给予公司一定的授信额度支持。”
温州仟变才人鞋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海洋很期待浙江省和温州市有关部门能出台更多配套支持政策。“接下来我会多看看本地商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官网,及时了解相关优惠政策信息。”刘海洋期待地说。
金融机构多角度探索拓宽
普惠中小微企业之道
2020年中小微企业贷款虽成绩不错,但待解难题依然不可小觑。“我国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难,其中一个原因是银行希望贷款时有抵押或者有担保,这样风险可控一些,而很多中小外贸企业恰恰缺乏实物资产方面的优势。”吴信如分析说,“从银行方面看,提供贷款时当然希望有规模效应。而给中小外贸企业放贷,手续不会简化,但比大企业附加值低,从人力物力的因素考虑,金融机构有时会倾向于做附加值更高的事情。”
记者采访时得知,其实,银行方面对中小外贸企业的信贷痛点不仅了解,这些年来也进行了多个角度的创新探索。
中国农业银行张先生告诉记者,对于《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银行会有配套政策来推动落实,过去一段时间已推出了很多相关产品。“例如流水贷,只要企业在农行开户后有一定流水就可以发放贷款。还可以根据企业连续两年的纳税情况发放贷款。不过这类无抵押贷款利率稍高一些,但也不会太高。同时,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情况也是我们评估外贸企业信用度的重要参考。除此之外还有传统的抵押贷款方式,这种贷款利率相对更低。”张先生说。
张先生提到的流水贷是一种无抵押信用贷款。以中国邮储银行宜春市分行推出的流水贷为例,邮储银行以借款人在一定时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账户交易流水(仅指入账金额)为依据,给予借款人一定额度的信用类贷款业务,包含POS流水贷、医保POS流水贷、易汇通结算卡流水贷等类型。吴信如则补充说,现在不仅可以根据企业纳税情况放贷,还可以根据企业水电煤气消费情况以及电商平台数据评估企业信用,完成放贷,这些综合性手段降低了信贷成本,提高了放贷效率。“除此之外,供应链金融也是中小外贸企业重要的新型融资手段。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银行主要关注把控核心企业的信用情况,通过核心企业给中小微企业贷款。”吴信如说。
周晓强观察到,多年来国家强调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便利,适当提高信用贷款比例,去年以来,央行、银保监会出台相关政策,银行也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增加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这其中就包括银行业自身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努力解决和小微企业打交道时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一些小微企业体量小,财务管理不尽完善,有时面临市场波动带来的影响,这些因素都使得小微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信息较为多样化,银行要掌握小微企业的这些详细情况有一定困难。对此,银行业以及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探索运用包括大数据在内的金融科技手段收集分析信息,从而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了解,进而决定是否为一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很多银行对此都有探索和体会。”周晓强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崔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应深入挖掘整合银行内部小微企业客户信用信息,加强与征信、税务、市场监管等外部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提高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金融机构还应该安排好中小微外贸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工作。金融机构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受惠企业占比,对于疫情前经营正常、受疫情冲击经营困难的中小微外贸企业,贷款期限要能延尽延。要结合企业实际,提供分期还本、利息平摊至后续还款日等差异化支持。提高客户服务响应效率,简化办理手续,尽量通过线上办理。
风险共担成果共享,
让信贷支持体系更可持续
国家的政策不仅考虑了普惠中小外贸企业,《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到,完善金融机构考核、评价和尽职免责制度。中国农业银行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记者,业内有尽职免责条款,只要信贷工作人员认真做了尽职调查,当后期企业因为突发的经营不利而面临风险时,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免责。“《政府工作报告》的相关表述和上面提到的中国农业银行例子是很好的探索。银行信贷工作人员在面对众多中小外贸企业时,未必能做到尽善尽美。如果没有相关的保护机制,工作人员可能会失去积极性,进而为了避开风险就不做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了。”吴信如说。
崔瑜还提出要全面改进金融机构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比如改进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如无明显证据表明失职的均认定为尽职,逐步提高小微信贷从业人员免责比例,激发其开展中小微外贸企业信贷业务的积极性。她认为,大中型商业银行要落实普惠金融事业部“五专”机制要求,单列中小微外贸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等专项信贷计划,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改革小微信贷业务条线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全国性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要不低于50个基点,中小银行可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商业银行还要提升普惠金融在分支行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降低小微金融利润考核权重,增加小微企业客户服务情况考核权重。
周晓强观察到,在全国不同地方为银行分担风险也有不同的探索:有的地区财政给银行风险补偿,分担一部分给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有的地区财政奖励在小微企业贷款方面表现较好的银行。
记者了解到,天津市区两级财政筹集专项资金推行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坏账风险给予“兜底”; 广东省四会市则设立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这些举措让银行在为小微企业贷款时更有底气。
“我国信保机构的服务也应该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外贸收款风险给予投保赔付。这样银行为中小外贸企业发放贷款时风险会更小一些。中国进出口银行也要多向小微企业信贷方面倾斜。”吴信如坦言,“由于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信贷服务成本高、代价大、收益低,这样的事情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鼓励和扶持。政府部门要多出台优惠政策,给予金融机构税收减免,降低金融机构相关业务准备金率,降低央行给商业银行的批发利率等。通过这几种办法相结合,也为银行减负”。
不止于此,吴信如还建议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系统性研究,核算出金融机构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带来的额外负担、风险规模有多大,然后通过财政手段加以配套补偿,尽量形成兼顾各方的一揽子配套方案。
作者:刘国民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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